这么多年来,不管对人还是对事,我都付出了不少。虽然不能说是高风亮节,但也至少问心无愧(这句话好像是抄李志的吧)。
除了在学校里面不认真学习表现很糟糕之外,走上社会的每一份工作每一份兼职我都是全力以赴的,这是因为不把事情做好不把任务完成好会产生内心的不安和愧疚,这是一个人的本性。
还有,如果一个公司只有一个领导看好我那我也会认真努力的做下去。也确实是这样,由于我的特立独行和鹤立鸡群(好吧),我总是不受大多数人待见,欣赏我的总是少数,例如新动态英语万达校区的校长,通用电器的李主任和戴工,等。当然,我没说我做的足够好。我有很多污点。
在通用电器的那份工作,4月份发生了一个工厂意外事故——这个说来话长,我会在单独的文章里谈,总之是我被坑了一千五百块钱。我提出辞职,由于各个部门都招不到人,曾经的法官马雪美女士让我在她那里签了一份协议,我书面写了一份,保证在事情解决之前不提出辞职,而她一开始说不扣钱后来又口头答应“可能要扣一点点钱”,由于她是公司大领导,我不可能让她也给我一份书面协议。所以我就一直干着,没想到干到8月份才招到顶替我的人。但是我没想到我最后还是被扣了一千五百块钱,也就是说这次事故的所有责任都是由我来承担,而亲爱的马雪美女士回美国去了我找不到人对质。我原准备找劳动局,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当时觉得我要是找劳动局是一种闹事给原来部门领导的印象不好。我没办法,只能交接好走人,戴工问我为什么要辞职,是不是因为扣钱的事,如果觉得委屈他可以帮我去理论。我当时想,如果我让他帮我要回钱那我就没法辞职了所以还是不要那一千五百块钱直接辞职。
现在才知道我这种做法是大错特错,我不懂法而且不会用法,根据《劳动法》,工厂意外事故工厂自己要承担大部分,如果重来一次我肯定是找劳动局解决。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一个公正和名誉的问题。如果我不把讲清楚法律的讲清楚,都认为全是我的错,没有人知道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同事们都说别管招不到人,你直接走人算了。我说最起码要留个好印象。同事们说工作都是过眼云烟,你走了就毫无瓜葛,过了一年半载谁好记得你?我想这些人如果经历文革里肯定会是历史的罪人。
好吧,我怎么回事,这件事原准备一笔带过的,没想到扯的这么多。
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不要怪这个社会的冷酷无情,要怪就怪自己的软弱。有个词叫妇人之仁,不要一味地的做好人,为自己着想,为自己谋划。不管怎样,有一点可以确定——狠不下心就不会成功。对待傻逼绝不能心慈手软,对待不公正一定要狠狠打击。
还是这样,我只求问心无愧。我又不是联合国秘书长,我没必要对所有人负责。我没那么崇高我没那么大能耐,我首现要对我爸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