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 买了一辆银红色的捷安特,然后去夫子庙大市场“拿货”,又去新街口刮了一趟,别人告诉我骑到孝陵卫要一个小时,但是我拖着货十五分钟就到家跟房东打招呼了,一路上jackrubbish先生左冲右突上桥下坡前追后赶见缝插针路直路转如入无人之境连一只蚂蚁都没压死,毋庸置疑,在市区自行车是最快的交通工具。尤其是下马坊地铁下坡俯冲很过瘾。
被偷了四辆自行车之后jackrubbish再也不敢买了,小心珍藏这辆美女自行车。
这辆女式自行车漂亮的像个美女,然而我已经没有拍照的习惯了。
脚踩比坐地铁舒服多了,这辆车将会骑遍整个南京城。李志在《广场》里唱道:“你的脚踏车要踏向哪里?你看黎明还没有来临。不要相信它的爱情,它的手枪正对着你的胸膛。”(本来准备贴歌,没想到各大视频网站已经把李志的这首歌删了)
想起了某年高考0分作文——东风吹拂着我的胸毛……
得,先去吃晚饭,吃饭之前先喝口水。比饿更渴。
2013-12-13 17:13:14